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8-2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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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文件精神,加快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现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

    村级集体经济是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保障村级集体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最基层组织,是实现富民强村的最基础力量。近年来,我着力加强农村“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着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渠道不宽、实力不强、后劲不足,一些村集体经济仍较薄弱;村级承担着大量的公共服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刚性支出不断增长,部分村集体入不敷出;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村集体债务包袱沉重等。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削弱了村级班子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有力支撑。为此,各各部门一定要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明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富民强村为目标,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梯次推进”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增收路径,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服务功能。

    2.目标任务2020年,力争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集体经营性收益逐年增加13个村中11个村要达到10万元以上,2个村要达到50万元以上。

    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1.有效盘活集体资产。开展清产核资,摸清资产总量结构,明晰村级集体产权,分类盘活资产经营。支持村集体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集体财产,通过依法改造、发包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取得经营收入。对集体现有的小型、微利、亏损企业,鼓励村集体通过租赁、联合、入股等方式进行要素重组,盘活现有经营性资产。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用地范围外,经依法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小型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非公益性项目,允许村集体通过组织劳务输出、配套项目建设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2.合理开发集体资源。鼓励村集体参与集体未利用土地、森林、山场、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高效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支持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兴办合作农场或股份合作社,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参股经营有场前景、效益较好的企业。支持村集体根据镇村规划,利用当地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现代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和养老产业等,增加资源开发利用收益。鼓励村集体利用所属交通沿线等区位优势,开发经营高架商业广告牌。支持村集体自主或参股开发农作物秸秆资源转化利用。引导村集体依法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整理复垦,整理复垦增加的农用地,可由村集体统一经营。

    3.积极开展经营服务。按照“自愿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村集体创办各类服务实体,因地制宜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场信息、物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生产经营服务。支持村集体通过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或劳务服务队等方式,开展环卫、生产用工用水、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服务。鼓励村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土地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适当的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支持偏远的村集体积极开展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便民代理服务,围绕服务开展创收,搞活经营促进服务。

    4.充分利用投资创收。坚持“村民自建、让利于村”的原则,在美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和民生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中,鼓励村集体带领村民自建;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自主投资承建小微水利、荒山、荒地等各类资源开发,从中取得投资收益。鼓励村集体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资产,加大招商引资,通过参股经营或联合开发等方式,吸引工商资本下乡进村投资兴业,建立村企利益联结机制,合作发展,联营创收。

    四、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和运营机制

    1.严格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实行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把村级各项收支包括财政转移支付等补助收入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核算和日常管理。完善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财务公开等制度,健全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分类建档立卡,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杜绝村级不良债务。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纠纷调处,对原发包合同操作不规范,内容显失公平的,依法按程序重新修订完善,防止村级集体资产流失;在合同期内,原承包方需要转包的应当报经发包方备案。规范处置集体“三资”, 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包括集体资产购买或处置、重大投资项目、资产资源经营方式的确立和变更等,都要履行规定程序,实行民主决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责任审计,把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集体收益分配、村集体财务收支等纳入村委会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体系建设,提高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2.创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方式。全面完成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明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权属。加快培育村级集体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合作公司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主体。加强集体资产资源合同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规范签订承发包合同。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把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及项目工程建设等纳入平台管理,进行公开招标、拍卖和交易。加强集体资产评估和物业租赁价格指导,确保集体资产在交易中保值增值。

     

    、加强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桑林庆书记第一组长,镇长李兵为第组长,叶德银主任、鲍启飞组织委员等相关镇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各村支部书记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调度督查考核,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

    2.明确部门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农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切实履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和培训职责。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确保各项奖励扶持资金和培训经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金融部门要主动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融资服务。工商部门要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做好登记注册服务。派出所法庭、信访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纠纷调处。城乡规划建设、监察、美办、税务、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考核。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各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连续2年增加,且当年收益在10万元及以上的村,根据经营性收益年度增收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两级各承担50%。对年增收10万元及以下的村,按增收额的10%给予村“两委”一次性奖励;年增收10—20万元的村,按增收额的15%给予村“两委”一次性奖励;年增收20万元及以上的村,按增收额的20%给予村“两委”一次性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村“两委”正职可分别按增加报酬总额的20%兑现、“一肩挑”可按30%兑现),让村干部“干多干少不一样”。

     

    附件:潘村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潘村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了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潘村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桑林庆镇党委书记)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叶德银主任科员

    段才双镇人大主席

    刘道同镇党委副书记

    鲍启飞镇组织委员

    施广浩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保国镇副镇长

    蔡自强镇副主任科员

       员:钱善希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石泽卫镇财政所所长

    吕和明市场监管所所长

      税务所负责人

    沈国兵(潘村信用社行长)

    华铁军镇农经站负责人

    吴承选(镇城建所负责人)

    潘忠银(镇农技站站长)

    陈宜胜(镇水利站负责人)

    唐小飞(镇党政办副主任)

      镇组织干事

    徐夕刚镇司法所所长

    汪祖战(范庄村党支部书记)

    吴启林(潘村村党支部书记)

     军(蒋庄村党支部书记)

     湾(柳塘村党支部书记)

    欧永凯(芦塘村党支部书记)

    鲍铁柱(中淮村党支部书记)

    端加文(太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

    胡志喜(农庄村党支部书记)

    尤传斌(张台村党支部书记)

    钱小青(钱西村党支部书记)

    潘茂兵(紫阳村党支部书记)

    何继团(曹塘村党支部书记)

    吴从水(殷桥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鲍启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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