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4:32 来源:明光市潘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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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510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立足于潘村镇实际工作情况,2020年度潘村镇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总计605条,包括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例展示如下:

    重点领域

    公开信息条数

    国土空间规划

    10

    征地补偿

    9

    农村危房改造

    9

    公共文化服务

    15

    公共法律服务

    7

    扶贫

    78

    救灾

    27

    食品药品监管

    10

    就业创业

    27

    社会保险

    15

    社会救助

    47

    户籍管理

    6

    义务教育

    11

    财政预决算

    13

    农业农村政策

    13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3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5

    筹资筹劳

    4

    美丽乡村

    2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潘村镇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潘村镇成立了潘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兵任组长,副主任科员蔡自强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105室,蔡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玉雪负责潘村镇政务公开具体事宜。

    (四)加强平台建设

    潘村镇主要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政策、法规、政务动态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实现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设立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群众可直接到查询点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明光市潘村镇为民服务中心105室,邮编:239400,联系方式:0550-8051023,电子邮箱:mgspcz@163.com)

    (五)监督保障

    根据《明光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明光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明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潘村镇对历年来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无任何涉及政治方面专有名词表述错误、涉及侵害相关群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建立并完善了社会评议、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潘村镇围绕明光市政务公开办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相关配套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能力不强,潘村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业务不够精,意识不够细,缺乏钻研精神;二是重视程度不足,个别部门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不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导致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三是宣传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度与群众的知晓度不一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潘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管理。召开潘村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人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二是强化保密审查与质量把关,确保居民隐私无泄露,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着重抓好社会救助、美丽乡村、就业创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潘村镇广场LED大屏幕、各部门电子屏幕、镇村广播喇叭、宣传横幅等,广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宣传,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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