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潘村镇矿山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镇直个单位:
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光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明政办[2018]46号”的通知精神,成立潘村镇矿山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桑林庆(镇长)
副组长:王保国(镇分管副镇长)施广浩(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吴晓明(镇国土所工作人员)
王智成(镇文化站站长)
曹维东(镇执法中队人员)
龚伦永(镇执法中队人员)
张荣成(镇执法中队人员)
罗 玮(镇执法中队人员)
赵家炜(镇执法中队人员)
潘村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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