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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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政〔2019〕124号 签发人:李 兵

    关于印发《2019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

    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镇直各单位:

    经潘村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潘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2019年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2019年明光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采取积极防范措施,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为底线,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调整充实潘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李兵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党委委员吴承海和宣传分管领导蔡自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各中小学校加强对中小学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

    2、镇安监站、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国土所、水利站对非法取土、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做好重要水利设备、河塘、桥梁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的监管,开展除险检查工作。在河塘、桥梁等重要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识,采用必要的除险措施。

    3、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身份证”制度。分村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统一水域编号,注明盛水期平均深度、距居民点最近距离、有无发包及承包合同、承包人、危险程度预测、有无安全警示标识等信息,认真制定并填报重点水域监管明细信息表。同时,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库、河塘、桥梁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都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及负责人联系电话。

    4、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村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利用广播、宣讲标语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讲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创立与家庭假期安全对接,开展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活动,关注重要家庭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5、制定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如有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牵头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公安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经调查确认属意外伤亡,学生家长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的,先由村两委主动负责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确保在当地得到有效化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8日前)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村、各中小学校、各有关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9日一6月25日)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7日一7月5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校,机关各单位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常抓阶段〔全年,重点是暑假等节假日期间)

    抓好整改、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中小学校、各部门要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

    各村、各中小学校、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校,机关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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