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店镇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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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关于印发《管店镇2020年预防青少年

    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管店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明光市管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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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店2020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文件和明光市202053日青少年儿童防溺水视频会议等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调整充实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文化站: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报道,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暑期农家书屋免费开放等形式进行宣传。

    信访办:负责处理溺水事故中的青少年家长通过信访渠道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了解家长提出的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承担协调处理上访的责任,召集协调跨部门的信访事件处理,负责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中小学:一是宣传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等,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与游泳安全常识,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二是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校内水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三是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会同水务、国土部门对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国土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对已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要求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村镇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民政办: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人员防范溺水安全知识教育。

    安监: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团委: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作用,动员各成员单位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告知到每一个未成年监护人,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镇妇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要积极发动爱心妈妈和大学生志愿者,与青少年儿童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会同村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

    各村:一要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各村要成立预防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本辖区内青少年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尤其是留守儿童、顽皮学童等重点人群,实行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库、塘坝等水域和重点时段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二要开展入户走访承诺教育活动。各村组织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将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及时告知到位,要求未成年人监护人对履行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作出承诺,各村要与所有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三要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身份证”制度。分组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统一水域编号,注明盛水期平均深度,距居民点最近距离、有无发包及承包合同、承包人、危险程度预测、有无安全警示标识等,认真制定并填报重点水域监管明细信息表。同时,确保辖区内所有水库、河塘、桥梁等重点地段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四要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的重点防控。充分发挥村干部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双休日、节假日和假期安全对接机制。五要制定应急预案。每个村都要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进行培训演练,确保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如有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牵头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公安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如经调查确认属意外伤亡,学生家长又情绪激动甚至失控的,当地党委政府要明确先由村两委主动负责做好稳控和安抚工作,确保在当地得到有效化解。

    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需按各自工作职能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日前)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村、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54日一520日)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排查台帐,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查整改阶段(520日一831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常抓阶段(全年,重点是暑假等节假日期间)

        抓好整改、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宣传教育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本村、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村民委会,各中、小学,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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