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作】管店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2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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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村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均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查阅点(以下简称查阅点),是指管店镇政府在政服务大厅设置的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  政务公开查阅点主要提供查询、咨询、公开申请等3项服务。

    (一)查询服务。通过自助方式,为公众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查询内容为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的各类主动公开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展示架的各类纸质文本。

    (二)咨询服务。通过人工方式,为公众提供各类办事事项的咨询答疑服务。

    (三)公开申请服务。通过自助和人工方式,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公众可通过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填写纸质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至查阅点工作人员。如有困难,可由查阅点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代为网上录入或书面填写。

    第四条  查阅点应当规范运行管理,完善服务机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对应墙面上方挂置管店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志,设置查阅电脑,浏览器设置为明光市政府信息公开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部门目录、乡镇目录、企事业单位目录共四个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浏览和检索服务。

    (二)配备纸笔桌椅,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摘抄等服务。

    (三)指定至少1名工作人员,指导帮助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做好各类纸质文本的整理、保管、利用、统计以及人员登记等工作。

    (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五)定期对查阅电脑进行病毒、木马等的查杀;每周升级一杀毒软件,并检查网络接入安全。

    第五条  查阅人应当爱护文件、资料和检索工具,不得损毁、涂改、折叠。

    第六条  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不收取费用。

    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管店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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