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涧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46643864?type=3&action=list)公开。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0550-8061055,邮箱:jxzzhb@163.com,地址:明光市涧溪镇政府一楼党政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立足我镇工作实际,主动将我镇政府文件发布情况、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等非涉密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规定的期限,法定的范围内,按照指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情况统计,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各类综合信息共计8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我镇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详细规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适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2020年收到3条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已全部回复。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和规定,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凡可以公开的均予以公开。2020年,我镇未出现因涉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镇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确定办公室落实专人为政务公开的具体经办人员,镇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2020年我镇信息更新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我镇调整了涧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深化公开内容,全力推进“五公开”。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求把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
(四)加强平台建设
优化平台,完善发布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体现上级工作部署和政策要求。除了政府网站外,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涵。
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也进一步使平台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我镇12月份重点完成网站内容迁移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对应目录准确。另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平台定期有人维护检查,信息内容专人审核。
(五)监督保障
以考核促成效,落实反馈整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按季度实行第三方监测考核,我镇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同时依据最新的政务公开系统平台栏目,对镇本级信息报送任务指标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加强每个部门的报送职责要求,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评,进一步使信息报送工作精细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体系。
强化社会监督。从政务公开领域从业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严格根据社会要求,制定社会评议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向群众发放社会评议调查问卷4527份供公众评议并邀请7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进行点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原则,积极落实"两员合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编辑工作,业务工作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人,实现了具体业务人员与政务公开人员"两员合一"。同时严格执行《明光市政务公开测评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针对市政府办定期开展月度抽查、季度监测,针对检测出的需要整改的栏目,我镇立即安排责任信息员进行整改。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跟踪单位问题整改,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办公活动7次,高标准整改省市测评反馈约200余条,扎实开展年度测评考核工作,做好全年考核测评工作,切实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对第三方监测考核反馈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到位,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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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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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1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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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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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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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三是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以上不足,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
三是规范程序,严格发布。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加大培训,提升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暂无。
涧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