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0 来源:涧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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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涧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安徽省、滁州市和明光市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涧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与涧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61055,邮箱:jxzzh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延伸公开“触角”。

    二是群众事情无小事,涧溪镇围绕群众关心的大小事,对照各个领域的公开标准,公开切合群众所需所关心的事情。今年以来,涧溪镇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包括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6条。其中乡镇本级政策文件发布5条,全年公开发布政府重点工作19件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17条,社会救助信息44条,监督保障信息15条等。同时,完成对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反馈的各项问题的整改任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涧溪镇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办事流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解读材料与原文件同步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我镇持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的监管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每月定期开展对各部门需公开材料的收集并予以审核。加大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强化主动回应力度,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的积极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民互动。加大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力度,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对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本分类标准严格执行落实,加大共享力度,使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源头更加集中。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建立健全涧溪镇政务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通过文件和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注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展多渠道公开。2023年,利用全体镇干部会议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1场,共培训人员90余人。2023年我镇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问题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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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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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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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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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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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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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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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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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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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单一等问题。一是政策公开方面,不能及时与市里多部门保持一致,存在更新时间上的滞后性;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对政府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确,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和公开不及时情况。

    2.改进措施:一是紧跟上级部门步伐,及时跟进、公开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二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大政策解读的力度,争取做到深入浅出,用直白的语言、规范化的表格解读相关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涧溪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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