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我镇全民参保工作计划,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及《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滁州市社会保险工作要求,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加快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石坝镇组织召开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专题会议,会议由镇长张明主持,镇人社所、民生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学习了相关上级文件和制度,宣读了我镇工作方案,参会单位就文件起草及如何贯彻落实该意见发表了意见建议。张明镇长要求尽快走意见征集、发文等程序,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作用,将该方案落到实处。
四、工作目标
按照“抓基本、全覆盖、重实效、可持续”为总体工作思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滁州市级政策,推进我镇城乡居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主要内容
(一)参保缴费。2021年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预分解任务为19500人(明光市下达计划任务),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制度全覆盖。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引导参保群体高档次缴费,确保人均缴费水平不低于550元,争取2021年4月30日基本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二)待遇领取。城乡居保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100%。
(三)基金安全。2021年明光市将实行最严格的基金安全管理,对死亡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的将采取主动退还、上门劝退和依法追缴。各乡镇街道既要立足本职,切实把历年冒领养老金追缴到位,更要放眼大局,加强对村、社区的考核,坚决杜绝死亡漏报、瞒报导致步入追缴难、难追缴现象发生。人社部门将加强和农商行业务对接,稳妥便捷处置退费业务。
(四)数据管理。做好日常数据、材料报送工作;加强对城乡居保民生工程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各村于每月10日前将辖区内死亡信息核准上报,市居保中心按规定核发丧葬补助并终止参保关系,谨防基金流失。
七、保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明光市委、市政府要求,经石坝镇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石坝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
(二)强化政策宣传
各村在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线上线下宣传手段,营造良好的参续保氛围。把参保缴费、提档提标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作为宣传重点,激发群众缴费内生动力。通过挖掘宣传“多缴多得”典型代表村或人,引导更多参保对象选择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到龄待遇,逐步拉近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
(三)强化稽核力度
各村和公安、民政、卫健、司法、人社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死亡人员、服刑人员信息沟通和比对,完善部门间信息同步更新机制,着力从源头杜绝死亡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现象。各村要采取人性化和原则性相结合方式,充分发挥基层村民组织作用,妥善做好追缴养老金工作。
(四)强化队伍建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明光市实行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在保障群众基本权利,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和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队伍职能,激发队伍活力,提升工作效能。镇人社作为工作牵头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业务,解析困惑,及时调度后进;四个农商行全力做好代扣代缴工作,开辟专用窗口,普及手机线上代缴业务;邮储银行要完善线上开放式缴费平台,简化缴费操作,增加缴费渠道,做好线上缴费流程宣传;各村作为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要抢抓春节黄金期,把握政策宣传重点,全面提高缴费水平;镇作风办、民生办作为监督部门,要加强过程督查,密切跟踪,加强调度。
(五)加强督查考核
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努力做好一季度“开门红”。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对宣传发动、缴费人均水平、任务完成、材料报送等几个方面进行过程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采用网络化、数字化、名单化日通报到包组责任人,在时间节点对该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评比,设一、二、三等奖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纳入村年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