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解读】石坝镇镇长杨晨超解读《石坝镇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2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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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整改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相关具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镇建设工程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减少我镇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推动解决明光市十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中发现的我镇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 巡察整改的“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相关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建设工程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坚决遏制各类工程事故的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石坝镇组织召开工程规范化建管专题会议,会议由镇长杨晨超主持,分管领导及城建站自规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会上学习了相关上级文件和制度,宣读了我镇活动方案,及时调整充实石坝镇工程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杨晨超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参会单位就文件起草及如何贯彻落实该意见发表了意见建议。杨晨超镇长要求尽快走意见征集、发文等程序,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作用,将该方案落到实处。

     

    四、工作目标

    开展工程管理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从严要求、纠建并举的原则,以制度建设为先导,严格 工程建设预算、发包、施工、监管、审计、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结算等各个环节,推动巡察问题真改实改,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遏制相关问题的再发生。注重依法整治、源头整治、精准整治、长效整治,创新思路、强化举措、促进我镇建设工程规范有序,造福于民、服务于民。

     

    五、主要内容

    一是不招标或招投标不规范问题。着力解决建设工程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以及以党委会议等形式代替招标、违规招标。重点解决不经任何会议研究,领导个人说了算,工程发包随意或违规发包、工程直接指定给个人承包、小额工程实施不规范等相关问题。

    二是随意变更工程量问题。着力解决部分未经会议集体研究或未报批擅自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建设材料、变更无依据无手续等相关问题。

    三是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着力解决工程验收、审计、结算不严格、不规范、资料不完整、手续不完备,重点解决工程款支付不严谨,随意性大、现金支付、“白条”结算、提前预支、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不到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等相关问题。

    四是镇村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问题。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和便利插手建设工程问题,特别是镇村干部个人承包建设工程等相关问题。

    五是建设工程管理混乱问题。 着力解决违规转包、项目立项无计划或未批先建、工程管理意识薄弱、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工程管理不力、工程招标采购混乱、合同制定不规范、合同履约不规范等相关问题。

    六是建设工程监管不力问题。着力解决我镇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监管缺失、未严格执行廉政制度规定等相关问题。

     

    六、创新举措

    1.规范基本建设程序

    (1)实行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制。

    (2)实行招标投标制。凡符合招标条件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均应当依法实行招标。

    (3)实行合同管理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5)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坚持以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概算,以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以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竣工结算。

    (6)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和工程资料归档。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遵照明光市工程建设招投标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精神,明确法定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形式、招标程序,工程变更所需履行的程序,以及不履行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等行为的处理意见等。对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标的编制、开标评标和定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各个工作环节作出明确意见,从制度上遵守和约束我镇招投标行为。

    3.严格工程量变更程序。工程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工程量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报批同意后才可变更工程量。严禁因领导个人意见而随意变更工程量。

    4.规范工程款支付手续。 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规范支付工程款,坚决杜绝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票据不合法等违规支付行为。

    5.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依据住建部门相关要求,加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单位和质量安全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管。同时,指导我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6.强化业务培训指导。鉴于镇级建设管理人才缺乏的情况,及时邀请市直相关部门应对我镇招投标及工程建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工程建设基础知识、招投标基本流程、重点环节控制等业务进行指导,以提高管理质量。

    7.加大跟踪监督力度。邀请市直有关部门对我镇工程建设加强业务指导,主动作为,减少不必要的失误。镇相关部门发挥各自监督职能,对我镇工程建设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七、保证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石坝镇成立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规范乡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和各村联系村组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建设和镇容管理站。

    (二)严明工作纪律。镇各相关部门、各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认真自查自纠,积极主动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或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其他

    咨询部门:城建站  联系人:王振

    联系方式:1385507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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