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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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202421

     

     

    关于印发《石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石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坝镇人民政府        

          202435

     

     

     

     

          

     

    石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滁州市委市政府和明光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滁州市安委会、明光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石坝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统筹推进“十个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明光市安委会82条工作举措,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责任更加明晰,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更加主动;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在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等重点时段,以镇安委会名义下发工作提示单,各分管领导在各分管领域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及时进行消化。

    2.以安全生产考核为“指挥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3.严格按照《明光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明光市“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加强问题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

    4.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5.总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镇各行业推广、学习、使用,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开展非煤矿山“全域”、危化园区“升级”、建筑领域“固安”、燃气领域“清底”、交通领域“防大”、特种设备“除危”、电气设备“双清”、新兴业态“明责”、防灾减灾“链式”、安全宣传“春风”等十个专项整治行动。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紧盯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加强对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7.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派出所、市场监管、应急办等部门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8.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9.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

    10.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1.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5.推动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6.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7.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19.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

    20.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六)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1.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播放安全生产警示专题片,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22.深化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

    三、进度安排

    20241月至2026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1月至4月)。印发《石坝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统筹推进“十个专项”,对本辖区各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并总结上报至市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镇直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应急办统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推动,制定并实施本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分管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石坝镇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围绕各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具体分工如下:宣传室牵头负责校园、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烟花爆竹、民爆安全,民政办牵头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办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安全,城建所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交管站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农技站负责农机和渔业船舶安全,水利站负责水利行业安全,文化站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计生办负责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市场监管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国土所负责林业安全,农电站负责电力安全。

    (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工作投入,合理安排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四)完善法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五)强化正向激励。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六)强化考核巡查。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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