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面向社会征求《桥头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19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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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关于面向社会征求《桥头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滁州市、明光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单位草拟了《桥头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qt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桥头镇政府,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19

    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0550-8801100。

          


          桥头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工作,建立全年、全域的禁烧责任体系,根据明光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总体工作目标,特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2011日至1231日。

    二、考核对象

    镇联系村工作人员,镇执法中队,桥头镇派出所全体干警,各村及村两委干部。

    三、考核内容

    秸秆禁烧、禁抛、清运和秸秆综合利用,荒地、荒山、沟、渠、路、埂全域禁烧。

    四、考核标准

    以镇秸秆禁烧中队巡查和各级检查通报为准。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奖惩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组负责考核,检查组成员由镇执法中队、公安、财政、农技、农机等人员组成。

    (二)实施分时段管理。镇执法中队重点禁烧期实施不间断的昼夜巡查;非重点时期将不定期地对各村焚烧痕迹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三)建立责任台账,镇联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到组(各村根据镇联系村干部花名册自行划分),报镇禁烧办备案。

    (四)对卫星火点实施一票否决,镇村包保责任人该年度不得评先评优,村列入下年度重点管理村。

    六、奖惩办法

    ()保证金收取按照《明光市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方案》(明秸禁办〔20205号)实施保证金制度。

    1.镇干部以扶贫帮扶人员和联系村干部为班底,网格化包保到村民组,每半年缴纳保证金4000元。

    2.村干部保证金按照网格化包保交到镇财政所。村正职(含专职副书记)每半年缴纳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半年缴纳2000元。

    3.中队和派出所人员比照市巡查督查组考核办法执行。

    4.不再发放村级工作经费,秸秆清运原则上由保洁公司负责,确因工作需要,突击行动产生的费用根据桥头镇安排予以处理,产生的其他费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拨付。

    ()奖惩:奖励原则上按1:1兑现。

    1.省级以上火点处罚。对发生省级以上火点的村,镇村所有网格化责任人不予奖励,保证金全部扣除;其余村镇村网格化责任人不予奖励,只退还保证金。

    2.滁州市和明光市巡查发现火点网格责任人处罚。每发现1例扣除奖金2000元,扣完为止。

    3.本镇发现火点处罚。按照焚烧面积200平方米以下、20050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上,分别扣奖金200元、400元、600元,扣完为止。

    4.本镇未发生卫星火点,全市出现3个以上卫星火点的,按照明光市文件执行,处罚到每个网格化责任人、中队和派出所干警。

    5.镇执法中队和派出所奖惩按照明光市巡查组、督察组、禁烧办奖惩办法执行。

    6.保洁公司焚烧垃圾处罚。各级(明光市以上,含明光市)发现的因焚烧垃圾给桥头镇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由保洁公司负责全额赔偿;未造成损失的由桥头镇发现的垃圾焚烧现象,每发现1例扣除保洁公司保洁费500元。

    7.本奖惩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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