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面向社会征求《桥头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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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防溺水工作的有序开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为使该方案意见合理、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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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桥头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青少年儿童的监管,采取积极防范措施,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以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为底线,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2021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委宣统委员为副组长,镇派出所、辖域内各学校、司法所、水利站、团委、妇联宣统室、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镇直有关部门各村责人为成员的桥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职责分工

      镇中小学:加强宣传教育力度。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学生要做到日常安全教育和节假日前专题教育相结合,印发以防溺水为主题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通过发送信息、打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其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印发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问答、宣传手册等,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与游泳安全知识;要求学生做到“四不”,即: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建立暑期值班制度。暑假期间各校要成立暑期学生安全工作小组,认真开展学生入户家访。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实行双周报告、零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医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镇综治办、派出所: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国土所、水利站:对非法取土、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做好重要水利设备、河塘、桥梁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的监管,开展除险检查工作。在河塘桥梁等重要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识采用必要的除险措施。

    镇党政办、委、妇联、关工委文化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会同各村和有关部门加大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关注留守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工作,丰富留守青少年儿童的课外活动

    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村书记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村委会与所有学生家长签订防溺水承诺书,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身份证”制度。利用村村通广播、悬挂横幅、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不同形式,做好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宣讲工作。对各水域设立醒目的安警示标识并定期派人加大巡查,每个警示牌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做到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创立与家庭假期安全对接,开展落实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活动,关注重要家庭的防溺水安全工作。发生安全意外情况时,立即、正确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府。负责收集整理本辖区内防溺水安全工作各类材料、图片,归档备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5月20)

    制定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61日- 6月25日)

    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

    (三)督查整改阶段(20216月26日- 8月31日)

    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职责落实、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常抓阶段(全年,重点是暑假等各节假日)

    抓好整改,巩固提升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和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互查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要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辖区、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少年儿童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学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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