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要求,结合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为使该方案意见合理、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qtzrmzf@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桥头镇人民政府,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2022年2月14日。
联系人:阚恒,联系电话:0550-8801958。
桥头镇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
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明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要求,结合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退役军人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锚定“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把握“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主线,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创新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我镇优抚褒
扬纪念工作更加精准高效,奋力谱写新时代优抚褒扬纪念工作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精准关怀。开展走访慰问,褒扬彰显烈士家庭甘于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加强烈属人文关怀和精神抚慰,突出解决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军烈属家庭后续生活保障,常态化开展优抚优待、帮扶援助等工作;完善烈士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拓宽烈属就业渠道,加大对烈属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
(二)强化精准保护。依据《明光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退役军人办〔2021〕88号)文件要求,定期对桥头镇范围内5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开展不同程度修缮和管护,使其烈士纪念设施布局合理、规模适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庄严肃穆,充分发挥褒扬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主阵地作用;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保护管理责任。
(三)浓厚宣传氛围。大力宣传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入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氛围。高度重视新时期烈士精神的传承教育,精心组织褒扬纪念活动,开展网上“云祭扫”服务,营造尊崇英烈的浓厚氛围。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青少年参观瞻仰烈士纪念设施;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烈的故事。创新群众性纪念形式,吸引社会各界自觉参加祭扫纪念。
三、组织机构
组 长:史立清 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 力 党委副书记 镇长
韩 猛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李 莹 党委宣统委员
成 员:张正云 民政办主任
李永彬 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李 钊 文化站站长
阚 恒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张 凡 双拥办工作人员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2月15日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10月31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此次活动是顺应社会新形势新变化,持续推动优抚褒扬纪念工作提质增效的必要之举,必须坚定政治站位,不断提升工作自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切实将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确保把此项工作办好、办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联动协调制度作用,不断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创新推进,严格进行调度督导,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并在优抚褒扬考核中予以体现,对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三)认真学习推广。此次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及时对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切实巩固工作成效,形成并建立服务常态化机制,推动我镇优抚褒扬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