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有关民政政策法规实施情况。
二:负责全镇救灾救济工作,掌握和核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三:负责全镇社会救济工作,监督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工作。
四:负责全镇拥军,优待和抚恤工作,核发优待抚恤资金。
五: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农村开展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活动。
六: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及低保资金的发放工作。
七:负责镇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服务范围:
(一)优抚 (二)五保 (三)城乡低保
(四)救灾 (五)殡葬 (六)残疾证
民政办负责人:付鑫杰
电话:0550-8095022
邮箱:mgpgdzb@163.com
邮编:239453
办公地点:泊岗乡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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