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服务守则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发布时间:2024-01-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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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准违规停电、无故拖延送电。

    2. 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3. 不准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

    4. 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造成客户重复往返。

    5. 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推诿、搪塞、怠慢客户。

    6. 不准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7.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8. 不准营业窗口擅自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 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10. 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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