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户承诺:《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发布时间:2024-01-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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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 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 96%;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和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经国家电网公司核定后,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电力公司公布承诺指标。

    2. 提供24 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 45 分钟;农村地区 90 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 小时。

    3.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 天向社会公告。对欠电费客户依法采取停电措施,提前 7 天送达停电通知书,费用结清后 24 小时内恢复供电。

    4. 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电价和收费政策,及时在供电营业场所和网站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5. 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 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 7 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 个工作日, 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 个工作日。

    6.装表接电期限: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居民客户3 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 5 个工作日内送电。

    7. 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 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

    8. 当电力供应不足, 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 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错避峰、停限电。

    9. 供电服务热线“95598”24 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10. 受理客户投诉后,1 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 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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