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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服务守则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发布时间:2016-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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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违规停电、 无故拖延送电。
不准违反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客户收费。
不准为客户 指定设计、 施工、 供货单位。
不准违反业务办理告知要求, 造成客户 重复往返。
不准违反首问负责制, 推诿、 搪塞、 怠慢客户 。
不准对外泄露客户 个人信息及商业秘密。
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岗。
不准营业窗口擅自 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准接受客户吃请和收受客户礼品、 礼金、 有价证券等。
不准利用岗位与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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