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明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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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

      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8年度明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116

    2018年度明光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明光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五公开”的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二、考核评估范围

      17个乡镇街道,44个市直部门。

      三、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省市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及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务公开组织体系和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包括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职能整合和机构建设、保密审查、与全市信息公开平台衔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重要公开渠道工作情况及便民服务举措、主动公开目录。

      (二)推进“五公开”情况,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政府数据资源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和推进情况,政策解读和回应,重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其他信息公开情况及实际公开效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合法性,依申请办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权利救济,包括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督促整改、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

     四、方法和步骤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开展自查并提交考核自评情况表。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预期不报将不予计分。

    (二)日常考核评估

     主要包括《条例》、《意见》、《细则》及省、市相关要求执行情况,完成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布置的任务情况,政务公开推进情况,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类信息报送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报送情况,主题活动开展情况,政务公开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及参会培训情况等。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各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完成情况打分。

    (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网上考核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相关单位信息公开进行网上考评打分,考核内容包括五公开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情况,规范性文件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依申请公开目录发布与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等。

      (四)市政务公开办综合评估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汇总自查情况、日常考核评估、网上考核等情况,形成各乡镇、各部门考核评估总分。

      五、时间安排

      (一)20181230日前,各单位填写并提交2018年明光市政务公开考核自评表。

    (二)2018131日前,市政务公开办形成考核评估结果提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三)20183月底,将审核结果报市政府会议研究,通报表彰

     六、结果运用

      考核评估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提交市效能考核领导小组,作为2018年度(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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