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光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16:06
    【字体:打印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

    现将《明光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10月17

     

     明光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滁州市关于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安排,结合明光市2018年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市直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附件1)。

    二、考评环节和内容

    考评环节包括自评、日常考核、第三方机构测评、年度网上综合考评4个环节,权重分别为:自评5%,日常考核15%,第三方机构测评30%,年度网上综合考核50%。有二级机构的单位,除考核本单位外,随机抽查1-2个二级机构,分值按主管部门占75%,二级机构占25%核算。

    (一)自评。被考评各单位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见附件2),年度自评工作得分项目依次提供相关证明附件汇编成册,报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资料情况酌情量分,没有形成资料汇编的此项不得分。

    (二)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条例》、《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完成政务公开办布置的任务情况,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情况,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存在空白月以及平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情况等。

    (三)第三方机构测评。测评时间:全年。测评单位:专业评估机构。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省市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测评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4次(每季度1次)和年度测评1次,5次平均分按照30%权重纳入第三方测评总成绩。

    (三)网上考核。根据测评机构设置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年终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测评,主要是对各单位基本信息发布情况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开展网上监测,乡镇街道和非重点领域信息部门主要考核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与分配情况;承担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部门重点考核对滁州市三个文件的落实情况以及监管信息、土地征收、强农惠农、社会保险、价格与收费等信息发布情况及新闻发布会、重要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开展情况。

    (四)加减分因素。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在总分上每次加2分,受到县(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在总分上每次加1分;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在总分上每次扣5分,受到市政务公开办公室通报批评的,在总分上每次扣2分;受到县(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三、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所得分值按规定折算,计入绩效考核分值(最高倒扣2分)。

    四、本细则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