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夫小学关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程序、结果
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职评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对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规定,召开全体教师会议,成立竞聘委员会。在职评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考核评价、积分、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开展工作,确定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
二、年度优秀教师评选
根据逸夫小学年度优秀指标,依据本年度两个学期教师的工作表现,由各年级推荐、校委会讨论人选、支委会最终研究确定年度优秀教师。
三、教师节表彰
根据上级教师节表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年教师教育教学成绩及平时的工作表现,经校委会讨论人选、支委会最终研究确定,逐级推荐各级优秀教师。
四、优秀班主任评选
依据学校班级管理量化积分,先确定校级优秀班主任,然后从校级优秀班主任中逐级推荐明光市、滁州市优秀班主任。
五、名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
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校委会讨论人选、支委会最终研究确定,逐级推荐各类优秀教师。
六、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上级分配的名额,对评选的结果在校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对职评、评优评先的结果争议解决办法
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工作。
调解组织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学校规章、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写成调解协议书,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自觉履行,调解组织的负责人也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协议书一式三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协议书须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应说明的事项;
若调解不成,可以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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