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逸夫小学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8-30 10:40
    【字体:打印

    明光市逸夫小学应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将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对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教育体育秩序的稳定,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安徽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相关职责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校长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教体局的领导下,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长:刘安品

    副组长:司怀珠 张勇

     员:胡积春 孙茂锦 姜文锦  陆永超 崔荣燕  钱慕

    明光市逸夫小学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胡积春兼任。

      (二)主要职责

      1.明光市逸夫小学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体育运动暂停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明光市逸夫小学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学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3.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和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校长。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和运动设施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教体局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领导小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本预案做好危险地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本预案转移危险地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领导机构。

    (2)学校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市教体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请求上级支援,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学校的灾情,及早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体局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二)学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应急领导小组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完善预案内容,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不力,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明光市逸夫小学

    2023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