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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明光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通告

来源:明光市水务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1-12-31 17:16 字体【  

为加强明光市水利工程管理,依法划定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明确管理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水务局会同有关乡镇、部门对明光市林东水库、分水岭水库、燕子湾水库、石坝水库(4座中型水库)、女山湖节制闸(大(二)型)和紫阳电力排灌站、杨洼电力排灌站等7个大型灌区渠道,戴巷电力排灌站、涧东电力排灌站等11座大中型排灌站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并已完成公示,现对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一、划界情况

1.大型灌区排灌站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见附件)。

2.大中型涵闸女山湖引淮灌溉一级枢纽工程节制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见附件)。

3. 中型泵站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见附件)。

4. 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见附件)。

二、管理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

2.各级水政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大型灌区排灌站渠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

      2.大中型涵闸女山湖引淮灌溉一级枢纽工程节制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

      3.中型泵站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

      4.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


明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