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2022〕101号)、《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农信函〔2022〕196号)和《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财〔2022〕13号)文件精神,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单个主体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主体网上申报,县、市、省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明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现将第一批已建成并审计验收11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1月15日-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或单位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单位:明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
联系电话:8037167, 邮箱:8037167@163.com
附件: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补助资金情况登记表.xlsx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