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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予以补助的公示(第二批)

来源: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3-06 08:19 字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2022〕101号)、《滁州市农业农村局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农信函〔2022〕196号)和《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财〔2022〕13号)文件精神,依托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单个主体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主体网上申报,县、市、省三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第三方审计,明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现将第二批已建成并审计验收8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或单位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单位:明光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股

联系电话:8037167, 邮箱:8037167@163.com


附件:明光市2022年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补助资金发放表(第二批).xlsx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