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的公告

来源: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23-05-04 09:35 字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2]3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234 号)等文件精神和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结合明光市实际,现就我市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的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量及建设内容

1、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占地面积达到8亩。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10台套。年度作业面积在5000亩以上。拖拉机、种植机械、收获机械等主要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2、水稻育插秧中心2个。

每座育插秧中心应建有育秧厂房或者达到相应育秧能力的育秧大棚等。配置育秧播种流水线及一定数量的配套机械,插秧机总量不少于5台。育秧中心年机插秧服务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

3、粮食烘干中心2个。

烘干中心一般应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烘前处理区包括地磅、露天晒场、原粮处理运输区等;烘干作业区包括循环式烘干机房或连续式烘干塔主体,以及配电房、热力间、燃料库、工具房、除尘间(循环式)等生产服务用房;烘后暂存区包括存放库房等,存放库房必须为封闭式砖混、砖木或钢结构(不可为简易工棚),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同时具备防火、除尘功能。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超过60吨(含),以连续式烘干塔为核心设备的烘干中心,连续式烘干塔批处理量超过300吨(含)。

二、申报主体

全市行政区划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全程机械化农事服务中心、家庭农场等。

三、申报要求

1、有意开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的单位,填写《2023年明光市省级财政“三中心”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经乡镇街道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申报时附带材料:土地指标审批手续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开户行账号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3、联系人:赵晓光 8022619 何玉芬 2602005


附件:2023年明光市省级财政“三中心”项目建设申报表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