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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来源: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阅读: 发布时间:2024-04-15 15:57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等相关规定,现进行明光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基础设施)

建设单位: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标准厂房11栋,甲类库2栋、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t/d)、综合楼1栋、动力站1栋、仓库1栋、固废库1栋以及相应配套的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和道路(本次评价不包括标准厂房内的具体电镀线,电镀线由招商后的企业另行评价)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13955089680  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祁仓路98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邮箱:1239525085@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P3TdubveffGzBUCreGTww 提取码:t1mp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 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