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明光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基础设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明光市表面处理中心项目(基础设施);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安徽明光经济开发区西至官山大道、北至燕子湾路、东至宝塔山路;
5、占地面积:149.16亩(约99440.28m2);
6、行业类别: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G5942危险化学品仓储、N7724危险废物治理、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E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
7、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为表面处理中心配套的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标准厂房11栋,甲类库1栋、危废库1栋、污水处理站1座(项目整体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t/d)、综合楼1栋、动力站1栋、仓库1栋、固废库1栋以及相应配套的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和道路。后续入驻表面处理中心的具体电镀项目应单独履行环评手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8、项目投资:总投资79500万元;
9、劳动定员:项目定员人数为600人(考虑到其中生产区人数约440人,办公生活区人数160人);
10、工作制度:年运行330天,每天24小时运行;生产班制为连续三班制;
11、建设周期:12个月。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3DtWG0yo_9NdMT4XkFSNQ 提取码:6cbr
若需查看纸质报告书公众可以通过规划委托单位联系方式联系。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影响区域内单位、居民以及关注规划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_5QIH9j0o7HeqOBDwX6uA 提取码:l7j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向规划委托单位通过传真、信函或其它式提交书面意见。
委托单位: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 15375016068 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明光久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