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美好明城办 阅读: 发布时间:2019-07-09 09:55 字体【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明光市委办公

                                                                        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4


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现滨湖花园度假城,山水田园生态市目标,加快我市园林城市创建步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广大市民幸福指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狠抓城市园林绿化的完善、巩固、提升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生态优先、功能完善的原则,力求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将园林绿化建设向绿地养护、生态保护的提升转变,让居民更有幸福感、获得感。

二、总体目标

20188月底,全面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个方面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过8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80%以上,林荫路推广率超过7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超过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0%。城区基本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科学、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城市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管理。继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市林业局、规划局、水务局要组织编制《明光市绿线规划》、《明光市蓝线规划》等专项规划,严格实施《明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等,确保城市绿地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积极推动城市绿化管理法制化进程;市林业局要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成果推广力度;加快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技术应用推广,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动态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度。

(二)绿地建设。市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国土房产局、教体局、经济开发区等要以规划建绿、让路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社区扩绿、单位补绿为手段,积极开展城市绿化工程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硬件建设。加快推进九道湾公园二期、韩山公园扩建、笃学路南公园、道涵大道南公园、东大塘公园、沙坝北公园等公园建设与绿化工程建设,推进精品绿化建设,确保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加强水体沿岸、交通廊道绿化建设,推进网络绿化建设,使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加;城区间的绿化差距逐年缩小,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积极推进林荫路和林荫停车场建设,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特点,确保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与绿地达标率达标;加强水体岸线绿化推进力度,使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每年的植树节为契机,广泛发动市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三)建设管控。园林绿化建设按照利用自然山水、保护历史文化、体现自身文化特色的原则,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文化风貌,充分展示明光的文化特色,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公园的功能性、景观性、文化性;市林业局要以《明光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为指导,加强城市公园的规范化管理;市住建局、林业局要按照《明光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保护措施,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市住建局、林业局要制定立体绿化推广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

(四)生态环境。市林业局、住建局要加快推进新庄河景观绿带三期、北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及东城区主要道路交口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市环保局要加强大气和水质监测,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292天,地表水四类以上的水体比率达到50%以上,建城区内消除黑臭水体;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及市国土房产局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推进《明光市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规划》和《明光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的实施以及山体生态、废弃地生态的修复

(五)市政设施。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市文明办要继续开展文明创建,加强街容街貌综合整治;市城管执法局要严格贯彻落实《明光市城市容貌标准》、《明光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明光市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等有关管理规定,强化城市景观照明控制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垃圾清运处理,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环保局严格监控工业废水排放,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住建局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六)节能减排。市住建局要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有关措施,进一步提高节能建筑比例和绿色建筑比例;市林业局要积极推广林荫路建设,确保林荫路推广率达到70%以上。

(七)社会保障。市住建局、国土房产局要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社区教育、医疗、体育、便民服务、公厕等服务水平;依据《明光市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市国土房产局要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住房保障率超过80%,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市住建局、林业局、城管执法局要加强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创园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2月-20174月)。成立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5月-20193月)。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每周向创园办反馈项目实施进度。创园办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推进慢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相关单位要于2017315日前将工作计划报创园办审核备案。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4201912月)。20193月底前,各项硬件设施基本完成,各项软件资料完善健全,各单位对各自创建工作全面总结,收集和整理各种基础材料和数据,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文本及多媒体音像)的编制工作。制定迎接考核验收计划,迎接国家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1月-202012月)。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使城市更加趋向生态化,实现园林绿化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市创园办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创园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全力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政策、法规,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列入固定宣传栏目,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广辟渠道,加大投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投资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办园林绿化事业,通过合资、合作、推行股份制等市场运作的形式多方筹资建设。

(五)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1.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docx

      2.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明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