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李某与胡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0年10月18日办理结婚手续。宋某经常在某平台直播唱歌,胡某被深深吸引,后二人通过QQ联系,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间,胡某向宋某打赏和转账合计137万余元。
起初胡某的丈夫李某全然不知。2024年2月,李某女儿上大学需要用钱,遂得知胡某长期转账、打赏的事情。李某气愤之下首先与有关各方进行了交涉,要求返还钱财无果。后李某将宋某作为第一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明光市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胡某打赏的钱款。
处理过程
明光法院涧溪法庭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案件较为特殊且金额较大,由调解员将山东的宋某、北京的王某(法人代表)约到庭内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宋某辩解胡某打赏、转账是自愿的,系赠与的法律行为,赠与财产已经交付,不存在撤销赠与。调解员现场解释道虽然打赏系自愿,从打赏次数、打赏金额以及胡某的家庭收入状况,金额过大已经明显超出一般家庭日常消费水平,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两被告应当返还部分赠与财产。经过约两个小时的反复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协议,宋某同意返还李某42万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