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明政〔2019〕文件,我局承担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任务为秸秆收储中心5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个、秸秆还田示范片1处。经乡镇推荐、专家评审、市直单位验收、第三方审计、会议研究并公示,目前已兑现明光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302.4万元 。
具体实施主体名单、地点、投资情况、奖补资金详见附表。
附表:提升工程奖补资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