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滁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 发布时间:2019-09-25 07:59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9月23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滁州市工作动员会召开,督察组组长程备久、副组长刘天卓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市委书记张祥安出席并讲话。市政协主席汪建中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朱诚主持会议。

程备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特别是审议通过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程备久强调,此次督察,将重点督察滁州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落实情况,以及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坚决查处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禁止平时不作为、慢作为,监督检查时乱作为,“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督察的行为。

张祥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督察,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有效地谋划和推动工作,促进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滁州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全力支持配合,坚决服从省环保督察工作安排,严格落实责任,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精心做好保障,确保督察取得最好效果。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抓好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能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拖、迅速解决,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抓好整改落实。要结合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工作统筹、合理调度安排,把支持配合督察组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会上,刘天卓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作表态。

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市党政班子、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在分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参加会议。

根据督察工作安排,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9年9月23日-10月29日)设立信访举报电话:0550-3089032,专门邮政信箱:安徽省滁州市A001号邮政信箱。微信举报平台:安徽省生态环保督察滁州信访举报。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10月1日至7日期间不受理电话举报,邮政及微信举报正常受理。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工作规定,督察组主要受理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滁州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