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明光市围绕26个试点领域,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为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促进工作交流,特开设明光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