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科技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9:01 来源:明光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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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要求,明光市科学技术局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光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政府大楼2楼219室,电话:0550-802245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明光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市科技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2条,其中依申请公开目录12条,政策法规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9条,规划计划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领导2条,机构设置1条,财政资金18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39条,监督保障4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中依申请公开栏目进行及时回复和办理,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对主动公开栏目信息进行常态化维护,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交办的问题清单及时整改。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常态化更新主动回应栏目,从教育、经济、出行、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发布百姓日常关注信息,规范做好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孙铁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式祥担任副组长,并由办公室、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是注重信息反馈我局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通报、民众反馈,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信息,并纳入年度考核2022年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图片、视频、动画等形式。二是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都为兼职人员且流动性大,未能协调好各股室,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影响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多方式进行信息发布,主动回应栏目积极发布明光发布等公众号的优秀文章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工作,在周例会上由分管领导作汇报、强调,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分解。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局积极召开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的信息类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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