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8 来源: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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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向社会公开本机关2023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50-8150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滁州市工作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着力关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充实重点内容,加强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涉及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等,其中:规划计划1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其他203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安排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栏目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根据目录规范要求,定期梳理、更新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公开到位,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同时,积极向上对接,完善对依申请公开与部门信箱信件的受理与办理,争取给出群众满意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结合市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信息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完善我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把网站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积极利用网站的宣传作用,让更多群众通过多种渠道获取信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每月进行自查,及时查缺补漏。认真分析检查通报反馈的问题,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改进措施强化发布审核,层层抓落实,对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的抓紧整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8

    行政强制

    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以来,我局继续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强化公开栏目维护与内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仍需继续改进。

    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相关专业度学习仍需加强,负责管理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内容,重点放在群众最需要、最关心的领域,定期进行栏目更新与内容补充;二是强化相关内容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增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三是需要加强向上对接,多与上级部门沟通,在交流中增长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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