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19 15:51 来源: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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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明光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明光市龙山东路10915楼,电话:0550-8023750,邮编:2394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以来,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正向反馈明显。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机构情况、工作机构、政府文件、部门动态等信息,全年在明光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工作动态累计180条,未发生行政复议情况和行政诉讼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不断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在政务信息公开上,我局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需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准确、安全。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同时,号召全局信息工作人员积极传播正能量,发挥好舆论引导作用,营造健康舆论环境。此外,及时将应急预案、会议、活动等信息上传至应急管理板块,做好该板块的内容管理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要求,完善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

    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持续更新明光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股室及相关负责人,指定专人定期调度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无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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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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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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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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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各科室对需要公开项目依旧存在掌握不清情况。我局已经认识到问题,并积极改进,多次在全局举行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并推动培训制度化、常态化,牢固树立依法公开观念,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时刻关注政府网站上涉及我局的各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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