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0:27 来源: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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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由市管中心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坚持按照中央、省、市文件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布本单位各项信息。我单位针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具体研究部署,确保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54条,其中主要有:指南和报告各1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9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进展、重要事项进行按时按点公开;围绕单位业务加强政策发布解读,2023年我单位解读了《关于提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指南》,发布了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的解读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流程和机制。完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及时高效处理错误链接,定期梳理删除无效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更新政府网站各栏目信息,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文件,梳理完善本单位各栏目内容。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学习和培训,根据指引目录完成信息上传、维护

    (五)监督保障

    对照测评清单和测评问题,按季度完成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各项工作完成及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接受社会评议监督;2023年我单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以通报整改促规范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未在第一时间更新政务公开信息,例如机构领导没有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意识,细化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可公开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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