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17:30 来源: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要求,现将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情况,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结合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形成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祁仓路98号,邮编:239400,联系电话0550-8151091,电子邮箱:mgsg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截至1231日,我中心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0余条,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235条、政府采购信息356条、土地矿权信息26条、产权交易信息72条、农村产权信息74条、其他交易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了对发布信息的管理和审查工作,严格遵循发布信息可靠、真实、有用的原则,坚持保密和公开并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分析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在市政府办的统一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对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对栏目适当地调整,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办事流程、发布办事指南、提供部门信息等多渠道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查询点、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建设阵地。

    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由综合股牵头负责全会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统一,职责分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全面梳理我中心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依然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政策解读深度不够本级解读有待加强解读内容有待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努力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文件,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等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