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明东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48 来源:明光市明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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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明光市明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明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明光市跃龙湖路1号,电话:0550-2273908,邮编:239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更新部门信息,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街道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调度,经办人员落实,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此外,充分利用明东街道政务公开专区、村政务公示栏等公开阵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9条,其中决策公开3条,执行和结果公开40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7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62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51条、监督保障9条。

    (二)依申请公开

    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日常工作信息报送衔接,做好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二是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三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相融合,多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在办事处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积极提供政策咨询、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服务。多措并举拓宽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研究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二是为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各办公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对各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查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结果较好。我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2023年,我街道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本单位的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够熟悉,业务不够精通;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中,对于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是否存在、是否需要公开等信息不够明确。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流程不够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往往涉及多部门联动,存在工作机制、流程上的不顺畅。

    三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形式单一等问题,如政策解读缺乏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

    改进情况

    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强化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及时处理、应对、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情况和问题。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上级培训+自主学习”的形式,深入研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条例,持续加强与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沟通交流,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实务规范,不断提高操作实践能力、应急处理能力。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新形势,丰富公开内容。同时积极与其他乡镇、街道进行研讨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东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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