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潘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实施办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gspc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政编码:239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6日。
联系人:周瑞,联系电话:0550-8051023。
明光市潘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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