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潘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57 来源:明光市潘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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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省、滁州市、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潘村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潘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510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潘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滁州市、明光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夯实基础,发挥好信息公开作用,促进服务型、法治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紧紧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全面整理发布各类重大信息。2023年公开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年度重点工作、财政资金、行政权力、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447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镇将持续规范化、法制化运行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从源头把关到分管终审,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二是政策文件同步公开解读材料并互相关联,确保政策文件易读易懂、清晰明了。三是不断优化信息公开运行机制,由镇党政办牵头,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同时组建信息交流群,及时获取有效信息,通过各部门协作,提升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范目录有关要求,及时有效公开信息,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感。严把质量关,为公众提供真实、严谨的一手信息,提升公信力;严把内容关,规范公开内容,提升阅读感,一目了然,快速获取信息;严把隐私关,注重信息隐私保护。

    (五)监督保障

    为推进信息公开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我镇设立信息公开专区,推进群众监督机制,更加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政府目标工作考核,不断加强日常考核。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提升,但仍有不足之处。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公开的内容不够具体,对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公开信息不够全面,缺乏丰富性。

    二是政务公开负责人更换对接不及时。涉及到工作变动时,工作交接不够及时、有效,出现了“空窗期”,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材料提供不够及时、规范。因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对一些需要及时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及时提交到专人手中,从而导致了有时信息公开的延期;同时一些信息提交时,内容质量、格式等不够规范,需要修改处理。

    (二)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我们加强对信息来源的筛选,调研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及时收集重要信息,在时效性内高效公开,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二是针对工作交接不及时的问题,我们提前谋划,及时分配接任工作人员,有效衔接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业务的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三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供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成立专业的信息交流群,点对点收集信息,确保信息按时公开;同时加大信息的规范化培训,确保信息来源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潘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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