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管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0:10 来源:管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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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管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明光市管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2023年,管店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公开管店镇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等。并且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贯彻落实《条例》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法制审核、归档流程,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2023年,全共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

    政府信息管理

    截至2023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完善并更新主动公开的良好机制,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始终围绕镇重点工作层层落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了维护和更新,将有关信息公开发布在网站上,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及相关的办事程序,同时,我镇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

    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管领导亲自抓,党政办公室具体实施,加强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及时对市政府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接受社会评议监督;2023年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有序开展,但政策宣传力度稍显不足,政策解读数量与形式较少,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要注重与公众生活相关的方方面面,增强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通过多种多样的展现形式加强政策知晓度,提供有效便捷的办事途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长效工作机;二是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管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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