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苏巷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5:57 来源:明光市苏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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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苏巷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明光市苏巷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苏巷镇人民政府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2023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苏巷镇办公室联系(地址:明光市苏巷镇人民政府,邮编:239400,联系电话:0550-8056001,电子邮箱:sxzrmzf@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二是扎实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积极响应市政府推进基层两化专题工作要求,完善两化专题目录。三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按照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等相关要素进行解读。2023年度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镇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镇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日常更新和维护。二是充分利用镇村为民服务大厅,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压实主体责任。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责任分解文件,各部门按照责任分解,定期履行好相应职责。二是完善调度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会,各责任部门依次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公开透明,畅通监督渠道。定期公开政务公开问题整改情况、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确保政务公开透明化。听取社会评议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我镇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存在部分栏目内容较少的问题;二是个别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人民群众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清楚政府信息公开网址,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的点击率不高。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督促各部门落实好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工作进展等情况。坚持把公众关注的热点内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丰富性;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明光市苏巷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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