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泊岗乡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8:18 来源:明光市泊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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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明光市泊岗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ngguang.gov.cn/)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落实市政务公开办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突出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效能。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关心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完善有关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公开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5条,乡镇之窗76条,重点领域两化专题共52条,其他信息1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照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申请公开公开办理流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制度。2022年我乡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并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保密审查、意见征集、社会评议等制度,以制度化建设让政务公开工作提质生效。完善政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管理机制,确保平台定期信息内容专人审核排查问题。严格根据信息公开网站月度、季度检查反馈以及年度专业测评和第三方机构评测结果等,建立整改问题台账,确保及时、高质量完成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照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并优化“两化”栏目,及时补充栏目内容二是做好乡、村公示栏宣传。设置标准化村务公开栏,对4个村(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

    (五)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要求,我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联、工会、共青团、工商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3名政务公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社会评议。2022我乡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政府办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文件,研究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开会研究制定了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议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提升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人员分工时有变动;二是各部门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影响政务公开部门及时公开。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积极意识;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各部门联动,及时、主动提供信息,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泊岗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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