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将明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渠道明确如下:
一、投诉对象及内容
(一)投诉对象
明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投诉内容
1.工作程序不规范。未按不动产登记办事要求、程序及承诺时限办结登记事项的。
2.工作结果有异议。不动产登记办理结果存在错误,经申请不予更正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4.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渠道
(一)拨打登记中心投诉举报电话:7130032。
(二)拨打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诉举报电话:8022054。
(三)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四)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投诉,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五)投诉举报邮箱:mgsbdcdj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