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三界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22:33 来源:明光市三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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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滁州市和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现公开明光市三界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ngguang.gov.cn/)公开。如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明光市三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47109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在镇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着力细化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工作,围绕明光市委、市政府,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关注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镇按照安徽省、滁州市和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基础信息公开、重领域信息公开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回复等程序,推进办理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2022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三界镇根据市政府要求,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公开程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并对公开事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积极响应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涉农补贴监督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分类的有效性和信息发布的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

    制订更新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对照我镇相关职责,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强化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及整改工作,及时查缺补漏修正完善,各项工作完成及整改情况主动公开,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接受社会评议监督;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提供信息不完善、不及时,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缓慢;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上传信息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公开事项、公开时限。二是加强协作。坚持以制度为抓手,促进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水平。四是聚焦社会需求、群众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明光市三界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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